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:2016-05-24 11:11:41 信息来源:贵港函授站 浏览次数:3456 各成高学员: 2016年上半年学士学位申请工作即将开始,请符合本次申请条件的学员按照要求做好本次申请工作,具体要求如下: 一、申请对象 我校成高2014年、2015年毕业生以及确定2016年第一次能办理毕业证的预毕业学生。 二、申请时间 申请人员务必于2016年6月1日前将申请材料交至函授站办公室,过期将一律不予受理。 三、申请条件 1.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品行端正,工作积极,立志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; 2.取得成高本科毕业证书后2年内可申请; 3.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,且文科总平均学分绩点在2.0以上,理科总平均学分绩点在1.8以上; 4.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合格以上; 5.自治区学位外语统考成绩合格以上。 四、申请提交材料: 1.《学位申请评定表》纸质版一式2份(必须用最新的表格样本填写,表格中没有计算机成绩项,使用以前的表格无效); 2.学位外语若不是在广西师大考点考试的,必须提供成绩证明(盖区学位办或考点院校公章有效); 3.与毕业证书照片同底的2寸蓝底彩照两张。 五、《学位申请评定表》已上传至QQ群文件,请自行下载,或到函授站办公室领取。 广西师范大学贵港教学点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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