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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师范大学贵港函授站招生简章

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


发布时间:2016-05-24 11:11:41   信息来源:贵港函授站   浏览次数:3456

各成高学员:

2016年上半年学士学位申请工作即将开始,请符合本次申请条件的学员按照要求做好本次申请工作,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申请对象

我校成高2014年、2015年毕业生以及确定2016年第一次能办理毕业证的预毕业学生。

二、申请时间

申请人员务必于2016年6月1前将申请材料交至函授站办公室,过期将一律不予受理。

三、申请条件

1.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品行端正,工作积极,立志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;

2.取得成高本科毕业证书后2年内可申请;

3.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,且文科总平均学分绩点在2.0以上,理科总平均学分绩点在1.8以上;   

4.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合格以上;

5.自治区学位外语统考成绩合格以上。

四、申请提交材料:

1.《学位申请评定表》纸质版一式2份(必须用最新的表格样本填写,表格中没有计算机成绩项,使用以前的表格无效);

2.学位外语若不是在广西师大考点考试的,必须提供成绩证明(盖区学位办或考点院校公章有效);

3.与毕业证书照片同底的2寸蓝底彩照两张。

、《学位申请评定表》已上传至QQ群文件,请自行下载,或到函授站办公室领取。

广西师范大学贵港教学点

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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